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4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8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西乡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县住建局党组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和党建办具体协调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
(二)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整改事项,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措施,每一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有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应负责,有具体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三)分类整改,统筹推进。把巡察整改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以主题教育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具体目标和措施,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持之以恒抓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到位,对个别人员长期涉黑涉恶情况不掌握不了解。园林路灯所张磊为公安机关公布的朱历军黑社会团伙成员”的问题。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性教育、形势教育,班子成员利用党日活动到分管股室、局属单位开展谈心谈话和教育培训,及时掌握了干部思想动态,将问题倾向控制在萌芽状态。
(2)针对“局党组班子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吃得不透、领会不深入,贯彻执行中省人防法律法规不严”的问题。按照人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已对不符合《人民防空法》和《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以外的人防制度及减免易地建设费用纪要、文件等进行了废止,并严格人防易地审批,落实应建则建要求,足额收取易地建设费存入专户管理。
(3)针对“大局意识有待加强和提升,住建局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不够密切,存在‘各扫门前雪’的思想,班子成员在内部工作的互相配合,统筹协调上不够紧密,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利用民主生活会,对党组统筹协调不够、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增进了班子成员之间的信任,并对相关工作再次明确了分工。讨论通过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有效提升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
(4)针对“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提升,‘一盘棋’思想还需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在围绕党组总体思路开展工作方面责任夯得不够实,在落实党组决议方面有打折扣现象”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各牵头班子成员要在会后认真执行,其他班子成员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并建立了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台账,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在2019年全县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中局牵头的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不及时,2次受到通报批评”的问题。局党组每月专题研究行业扶贫(危房改造)工作,对问题整改、中省会议精神进行专题研讨,有效推进了行业脱贫工作开展。2017至2019年中省下达我县危房改造任务2973户,实际完成3000户,已全部验收入住;为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实施人居房屋提升3555户,安全住房巩固143户均已完成验收并入住。目前,全县农村居民安全住房达到100%。
(2)针对“推动环保工作乏力。2019年3月5日对生态环境专项巡察反馈后,要求局党组10日内上报整改方案,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3月19日才召开局党会研究整改事宜”的问题。召开了局党组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和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立行立改,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3)针对“执行上级法规政策不严。2017年至2019年,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劳保统筹基金,在巡察组的高度关注下收缴拖欠基金2111万元,招标项目未执行相关招标法律法规”的问题。及时将拖欠的劳保统筹基金2111万元全部收缴到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建筑业劳保费用收缴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缴纳劳保统筹费非施工许可的法定前置条件,对诚信好的建设单位采取收缴告知承诺制,对存在拖欠劳保统筹费用的项目,由统筹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该项目下达停工通知,并对违诺建设单位进行通报,将失信纳入工程审批信用监管平台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4)针对“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不到位。13个县级项目减免580.13万元,截至巡察结束时追缴11个项目471.67万元,尚有2个项目108.46万元未追缴到位”的问题。2020年4月30日已经全部追缴到位并存入专户。
(5)针对“局党组担当不够,民生问题解决不彻底。对房地产企业监管不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长期未解决。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黄池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学府花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怡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宇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标准化养殖场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给住户办理房屋产权证,群众意见大。特别是黄池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康宁三期、汉辰大厦项目长期未办理房产证、群众多次上访,虽该局多次处理,但措施不力,问题至今未解决”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分别对6家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约谈了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并限定了整改时限。2020年10月19日,我局再次对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并邀请了住建局法律顾问参会,强调了各企业的违约事项和法律责任。目前,各企业正在落实房产证办理工作,对个别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正常推进的,我局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采取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进行处罚,并积极配合业主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规范,重大工程项目、大额开支研究表决记录不详”的问题。严格党组会议召开,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按照提前收集议题、会前班子成员碰头、办公室梳理好会议议题、提前提交班子成员的原则召开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开支等议题充分进行研判讨论,最终形成班子成员统一的意见,印发纪要并严格执行。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局党组中心组及各支部学习活动以学会议精神、政策文件为主,未结合实际开展讨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理论学习和精神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建立健全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做好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认真记录学习过程,如实反映学习情况。三是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工作展开讨论。四是制定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计划,专题教育单独制定计划。
(2)针对“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未入脑入心”的问题。各支部利用党日活动和党课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使党员干部将学习教育成果入脑入心,并保持常态化、制度化。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系统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利用党日活动和党课教育抓好分管股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指导局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纲要》、《摘编》等内容,并督促党员干部每天自觉登录“学习强国”进行不间断的学习。
(2)针对“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支部对党员意识形态教育不到位,少数党员对宗教和信仰认识不清、界限模糊。局党组对党员信仰问题重视不够,未及时调查核实,没有开展针对性教育”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了住建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股室、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由各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分管股室、单位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结合平安建设,强化反邪教教育,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工作,每年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指导所属党支部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三是及时配齐各党支部力量,保证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
(2)针对“‘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化党性教育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实现了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动住建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目标紧密结合,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指导到位、学习到位。三是定期对局系统“两学一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系统各单位始终坚持常态、长效,保质保量开展好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两学一做”工作成果。
(3)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局党委于2020年1月15日给下属11个党支部下发了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换届工作。但由于受疫情的影响,换届工作无法及时完成。下属11个党支部在疫情趋于平稳后,于2020年3月23日全部完成换届工作。
(4)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局党委督促系统各支部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并下发了局系统党员发展计划,将党员发展工作列为年度考评各单位的重要内容,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党员发展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今年以来,局党委所属7个支部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1人、党员发展对象2人。
(5)针对“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局党委与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多次协商,于2020年4月15日将原乡建站支部撤销,并将原支部4名党员中的3人组织关系转到自然资源局党委,由于1人长期未上班,其组织关系暂保留在住建局党委,待遗留问题解决后,再转移其党组织关系。同时将原规划股2名党员组织关系一并移交给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局机关支部。
(6)针对“党员关系转接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4月份将董传红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局机关支部。同时,对局系统此类情况进行清理,凡借调超过半年以上人员,按相关要求转移其党组织关系,先后对4名借调人员党组织关系进行了内部转接,彻底解决了此类问题。
(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标准收缴”的问题。一是督促局属各党支部按党费收缴标准重新核算了缴费基数,并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标准进行了收缴。二是在2020年8月,局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再次强调,要求各支部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并按党员2020年度工资标准再次进行核算,同时加大对离退休党员党费的收缴力度。三是针对局机关6名退休老党员没按时交纳党费的问题,在8月初,机关支部书记从财务提取退休党员的工资基数,并按照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标准进行核算,确认准确无误后,采取电话微信联系、上门收缴的方式,督促6名退休党员及时补齐了党费,并向退休党员发放了《党费证》,做到了应收尽收和足额收取。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各支部组织生活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系统各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二是加大对从事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三是督促局系统各支部加大学习教育的频次,熟练掌握党务知识。
(2)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保证所记录内容的真实性,杜绝模式化行为的发生。
(3)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围绕主题内容,增强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性。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二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把会议记录记全、记细,留存好相关资料,全面反映出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三是在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民主生活会召开方案,并将方案发放到每个班子成员手中,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按要求进行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同时认真撰写个人检视材料,材料提交局党组后,党组书记严格把关审定。
3.关于“抽借干部现象突出”的问题
制定了县住建局借调人员办法和管理规定,借调人员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局办公室开具借调函,在保障机关人才力量的基础上,确保局属单位力量不减。
4.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局机关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机关发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严格公文管理和文件印发的审批流程,坚决克服以文件传达代替工作落实的形式主义,将住建局党组、党委便笺、便函合理区分,严格有效控制发文数量,保障文件印发的严肃性、规范性,杜绝“文山会海”现象存在。
(2)针对“开展‘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局系统作风教育整顿,并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对支部承诺书进行把关审定,党员干部的军令状、作风建设对照检查材料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进行把关审核,发现雷同、内容空洞、不切合实际甚至有誊抄的,责令其重写,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局机关对军令状、承诺书等进行评比,对敷衍了事的干部职工责令进行专题理论学习并通报批评。
5.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局机关存在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励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及分管危房改造的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局党组会议决定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交通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向县级申请了专项危改工作经费,所抽调车辆加油、维修、过路费、保险等从专项经费中列支。二是根据西车改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质安站及时制定了《业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了车辆负责人,负责业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加油、使用等事务,同时确定梅苑路中石油加油站为定点加油网点。三是责令市政所认真核实2017年至2019年的驻村报销经费票据,根据驻村工作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2名驻村工作队员已于9月8日将违规报销的交通费退缴单位财务。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执法大队及时取消了驻村工作队油料补贴。五是将接待公函或通知附于报销凭证,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杜绝无公函、超标准接待现象发生。
(3)针对“局机关账面列支廉政灶伙食补助”的问题。从2020年2月份起取消了廉政灶伙食补贴。
(4)针对“局机关在经费账户列支应由工会账户列支的购买运动鞋服、丧葬用品”的问题。加强机关财务人员业务管理,严格办公经费和工会经费报销审核,确保专项经费专项使用。
(5)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2020年2月、3月、4月已分批将18201元全部收回。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工作纪律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滞后”的问题。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印发执行。
(2)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存在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在3月10日对市政所所长、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进行了约谈。二是局党组责令环卫所立即对未按时上班的4名职工进行约谈教育。分别对违反上下班纪律的4名同志给予警示谈话,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点名批评和自我反省,并对该4名职工进行了扣除部分工资处罚。三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健全完善考勤制度,加强了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相关手续。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压紧夯实”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股室单位负全责,同时要求班子成员经常性到下属各单位讲党课、开展警示教育,使每名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时刻遵守法规制度。
(2)针对“述责述廉流于形式”的问题。督促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党组审定,对不符合要求、誊抄往年报告、敷衍了事的退回重写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仍不认真对待的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2017年局党组只与11个局属事业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没有与局机关内设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1名党组成员负责此项工作,每年党组与股室、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责任书抓好贯彻落实。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有力落实”的问题
(1)针对“局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重新确定了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针对“局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履行职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实时对系统工作不力、管理失职的人和事进行约谈提醒,对节假日各单位纠治“四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共约谈警示提醒4人,查办县纪委交办的重要网络信访件8件,推进了系统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
(3)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的问题。加强对系统人员的管理教育,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节假日前廉政谈话制度,发现苗头及时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对违纪违法现象和行为抓早抓小,同时狠抓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常态化纠治“四风”。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收清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进行清缴账款。
(2)针对“下属单位大宗物品购买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住保中心、质安站、园林路灯所、环卫所已经按要求,补办了采购手续,并经财政局审核,符合采购规定。下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手续齐全后方可按规定办理采购。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各单位负责人要求财务人员对凭证进行了自查梳理,对没有审批单的进行了补办,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报销中如没有审批单和手续不齐全的不予以报销。
(4)针对“大宗物品领用无清单”的问题。各单位建立大宗物品领用签字背书制度,建立台账,保障物品去向明晰。
(5)针对“住保中心虚假发票列支费用1990元”的问题。住保中心已补开增值税发票并办理了采购手续,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把审核报销关。
5.关于“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招标办管理不规范,存在投标人资质审查不严,未按招标程序招标,档案资料不能充分印证招标过程”的问题。认真学习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开标后招标办只留存备案资料,其余资料由建设单位自行保存。
(2)针对“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责令黄池房地产开发公司停工整改,并按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目前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到位。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将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对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未批先建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从严从重进行行政处罚。
(3)针对“对房地产开发商未按规定取得销售许可证,变相销售房屋,监管不力”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行动方案》(西住建发﹝2020﹞119号),围绕8个方面开展了专项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要求限期整改销号;对于违规收取购房款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退还购房人,同时对销售负责人及相关销售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电话回访购房人确认处理情况。通过专项整治,提高了企业规范经营的行为。
三、下一步措施
坚持把巡察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常抓不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有极个别问题因为历史原因,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比较大,还在努力整改中,没有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县住建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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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