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共汉中市西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信息公开  |  时政要闻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宣传教育  |  巡视巡察  |  投诉举报 | 监督曝光 
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曝光>>正文
     


我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19-12-27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南街道办事处葛石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陈志明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陈志明违规用社区集体资金核销便餐、烟酒等招待费用共计36笔23765元。2019年6月5日,陈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高川镇前进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0月,高川镇前进村以填写资料发放误工补助为由,违规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其中村党支部书记陈开良违规领取补助100元,村文书李有洪违规领取1200元,2019年6月19日,陈开良、李有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上一条: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典型案例

下一条:我县通报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


 
 

版权所有:中共西乡县纪委 西乡县监察委
地址:西乡县樱花大道 邮 编:723500  电话:0916-6221364
建议使用1024*768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