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南街道办事处葛石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陈志明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陈志明违规用社区集体资金核销便餐、烟酒等招待费用共计36笔23765元。2019年6月5日,陈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高川镇前进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0月,高川镇前进村以填写资料发放误工补助为由,违规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其中村党支部书记陈开良违规领取补助100元,村文书李有洪违规领取1200元,2019年6月19日,陈开良、李有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