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从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畏难怕坚、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3.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导致的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916—6221970。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