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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西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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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1-20 来源: 点击:

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4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8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西乡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成立机构,夯实整改责任。为认真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局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牵头、汇总、督促等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内容,建立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局班子成员各自认领,分工协作,科室单位上下联动,为高质高效完成整改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周一例会、党组会、支部党员学习会议全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讨论,夯实整改的政治责任,增强主动作为、自觉落实问题整改的决心。通过学习,不断检视自查,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剖析反思,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三)逐项跟踪,注重整改实效。局班子将巡察整改工作放在首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着重强调。班子成员定期督促检查整改完成进度和措施,对立行立改的问题,绝不敷衍,持续夯实整改成效;对短时期内完成不了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对应措施,确保件件有行动、有结果。整改期间,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认真分析研判具体问题,讨论整改措施,了解整改进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四)举一反三,完善修订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局结合问题整改和工作实际,对近两年来制定的40项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对不符合实际且有悖于上级规定1项制度予以废止;对需完善修订或合并的4项制度已拟定讨论稿,待考核年度结束制定印发;新制定制度2项,确保制度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符合工作实际,达到科学管用的效果。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长效推进,真正做到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环保理论知识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内容和流程,提高学习研讨标准。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且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局党组成员均能按要求做好交流研讨发言,局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记录并收集规整学习档案资料。二是全面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交流研讨重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载体,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邀请县委党校讲师来局讲授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实践学习,将所学运用到工作中去。坚持周一集体学习制度和“每周一讲”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共有23人认真备课讲课23次,以学促干,提升锻炼自我。强化对“学习强国”APP的学习督促,全局32名干部职工全部纳入学习范畴,10000分以上达20人,并将学习成绩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奖惩中,今年在对上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中,有6人未达到学习要求被扣分。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各自建立完善了业务学习制度,持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执法监测水平。截止目前,监测站共开展业务培训10期,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业务技术交流6次,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培训2起,5人参加环境监测上岗证考试,取得33个证书,同比增加5个项目。执法大队开展业务培训12期,集中学习9次,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培训3起。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我局执法大队全员参与,坚持每人每日对战答题、每周测试答题,且得分均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在全市成绩排名通报中位次靠前。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每季度业务考试和专项学习考试,以学促考、以学促改,截止目前已开展业务考试3期,专项学习考试3期,均记录在册,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二是局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学习笔记抽查一次,不断促进每一位党员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其党性觉悟,切实起到模范先锋带头作用。三是局党支部坚持党员学习常态化,通过原原本本研学党章党规、党史国史,持续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同时,为达到入脑入心的学习效果,学习会上随机提问,现场测试,反复学、反复问,检验测评学习成效,为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同时认真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接受思想洗礼,汲取“红色养分”。邀请党校讲师上微党课,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触动,行动上有变化。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部分生态环保问题研究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的问题。一是始终把政治思想学习作为修身立业的首要任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召开例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利用集体例会、专题会、党组会认真开展学习活动,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助力脱贫攻坚、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六稳”工作“六保”任务落实。二是按照《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再次清点核对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库物品并登记造册,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对应急物资库进行巡检,确保应急物资不受外力损坏。加强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严格执行《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办法》规定,落实领用申请审批制,从储备、登记、申领、使用到归还入库,全过程审批登记,切实做到规范管理,高效使用,为全县生态环境应急事件做好调配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巡检10次、申领1次,全部逐级审批、规范运作。

(2)针对“扫黑除恶斗争不够深入,在打击生态环保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做得不够好,缺少倒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长效机制”的问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题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充分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决胜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突出抓好组织领导、线索摸排、乱象整治和长效机制4个方面内容,先后制定印发了《生态环境系统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生态环境系统“六清”行动提高专项斗争质效的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生态环境系统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年环境监管行业(区域)企业名单及现场检查频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全年专项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步骤,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理工作力度。同时,制定了《环境监管履职责任倒查管理办法(试行)》(西环通字〔2020〕85号),规范执法人员监管职责和责任追究情形。今年共收到“三书一函”案件1个,已完成整改,累计摸排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线索50条,已完成整改45条,剩余5条正在整治中;截止目前累计处理信访投诉42余件,已全部处理回复;发现未批先建项目3个,已全部立案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编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2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监测行为,建立监测行业乱象整治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各项措施。

(3)针对“脱贫攻坚派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严,在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上因该局驻村工作队员未按要求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被通报批评”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集体学习相关扶贫政策知识,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加强对驻村工作人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抽查,定期到村核实纪律考勤,并向派驻村了解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履职情况。严格兑现考勤奖惩,将驻村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扶进村入户活动,结合入户核查,深入帮扶户家中随访了解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工作实绩,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改进,在后期核查抽查中,我局未因脱贫攻坚工作受到县级通报。四是认真做好我局脱贫攻坚成效宣传,驻村工作队员撰写的《为了那一片深情的热土——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驻村帮扶工作纪实》在《汉中日报》等媒体刊登,并被转载。

(4)针对“2019年出台的内部《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境内误餐交通补助实行分局机关股室、单位按月定额包干,与中省市县的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不符”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局领导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要求,坚决不触碰红线。通过整改,目前我局差旅费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标准,在填报时事由真实有效、凭证齐全的情况下实报实销。二是撤销废止我局印发的《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西环通字〔2019〕128号),严格按照中省市的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据实报销。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的问题

(1)针对“2017-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少,安排少,2017-2019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和党建述职报告中未提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部署学习、亲自分析研判的工作要求,明确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分析研判局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同部署同要求。二是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学习,持续夯实思想基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状况和重大问题,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批办、具体指导、有效处置,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健康发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论述等,各党组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内容展开了讨论和分析,要求在做好自身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切实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截至目前,局党组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2次、专题分析研判会议3次,开展专项测试1次,持续巩固意识形态阵地。

(2)针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轻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修订考核制度,增加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个人意识形态考核内容。二是加强局系统网络信息管控,规范全局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坚决不利用网络、微信、QQ等平台传播任何小道消息、有违社会公德的言论、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错误言论行为,做有道德、守法纪的文明人。三是加快政务新媒体建设,壮大网上主流声音,利用“西乡生态环境”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正面宣传,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方向凝聚社会正能量。截止目前,被县级及以上媒体(网站)采用新闻稿件121余篇(次),刊发微信公众号119期。

(3)针对“舆情应对研究少,没有制定规范完善的舆情应对处置预案”的问题。一是制定我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负面舆情发生后,我局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相关科室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主动、有效地防范重大网络事件发生,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网络上各种不良影响,避免负面舆情升级,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结合7月份五里坝硫铁矿舆情事件,举一反三,联系联通网络公司,建立网络舆情预警监测监管系统,落实专人,加强监控。截止目前,召开舆情研判分析会议4次,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分类研判,讨论应对措施,目前舆情已平息,各项治理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中。三是强化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网上网下舆情筛查、报告、研判、处置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做到迅速批办,及时处理,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做在平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4.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坚定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并贯穿工作始终。组织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不断加以改进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程序。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会议制度》,修订了我局的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流程和会议记录。严格参会人员范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局党组集体领导作用,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2)针对“局党组会局务会职责不清”的问题。一是印发文件,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有关议事规则,厘清局系统党组会、局务会会议程序。对照市局印发的会议制度,修订完善我局会议制度,明确各自职责,保障全局各项决策部署科学民主、务实高效。二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每季度听取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定期研究分析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局党组存在‘好人’主义”问题。一是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学习研究,定期深入分管领域开展检查、抽查或调研,强化自身能力提升,主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议事职能,今年以来,在该架构下,我局牵头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席会议3次,召开五里坝硫铁矿整治各类会议5次,凝聚了各部门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合力共识。大生态环境保护氛围逐步形成,县、镇、村、组四级网格化机制日趋完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的通知》,形成了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属地网格化监管履职到位的良好局面。三是局党组专题研究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带队深入基层突击检查,在日常工作中动真碰硬、直面问题。今年以来,我局牵头的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计下发工作通报3份,报请县政府约谈秸秆禁烧工作滞后的镇(街道)2个,下发工作提醒函4份,有效解决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部分单位(部门)重视不足、合力不够的问题。

(4)针对“协调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力度不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全县农村环保项目,建立监管台账。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检查,结合现场排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费用核算,报请县政府解决修缮及运行维护经费。目前政府同意由县财政解决设施修缮费用,修缮项目已完成设计,正在组织招投标。待项目全面竣工验收交付镇(街道)后,明确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每年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镇(街道)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造成问题反复发生的,依据《西乡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西办发〔2018〕4号)追究相关镇(街道)责任。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政治把关不严的问题

(1)针对“任用非党人员从事党建工作”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党组、党支部工作职责,确定局党政办主任为局党组党建管理员,支部组织委员为局支部党建管理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不断强化党建工作。

(2)针对“未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要求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的问题。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选派工作要求,优化调整驻村工作队员,由3名在编在岗男性党员派驻,平均年龄45岁,提升驻村工作效能,夯实脱贫攻坚成效。同时,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工作纪律考勤和工作实绩考核,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兑现奖惩。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市局党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质量评估、责令重开、整改通报实施办法》,深刻理解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按要求规范会议流程,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我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暨汉中市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按要求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开展了专题学习,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在各科室(单位)和党员之间、部分重点企业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局班子和班子成员高质量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并经巡察组审核,全面检视问题、深挖根源、动真碰硬。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委巡察办领导指导会议,“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市局党组成员到会指导,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一对其提出意见,并作出简短表态发言,达到了会议要求目的。

(2)针对“组织生活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局党支部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局系统党建工作进行自查,对照组织建设标准、组织生活标准、党员队伍建设标准等方面,开展全面系统的学习,强化支部委员的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各委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县上举办的集中培训,强化政策和党务知识学习,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推动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不断补齐短板和不足。二是局党支部结合人员调整,重新选举支部委员,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定期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3)针对“党员管理不严格,退休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活动”的问题。一名退休人员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其他党员严格执行各项学习规定,坚持周五党员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形式、拓展学习内容,不断强化党性锻炼。局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增进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

(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章》,对缴纳党费要求着重强调,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熟知了解党费缴纳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党员对主动交纳党费重要性的认识,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专人负责登记缴纳情况,党员每月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按月、足额缴纳。同时,局党支部将缴纳党费工作与党的组织生活、与党员日常教育、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落到实处。每半年通报1次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监督。

(5)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审批手续不规范,党组对党员培养发展工作不重视”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做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局支部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审核制度,对新发展党员资格、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机关党委审批。三是对何凯入党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发展培养和过程进行全面审查,补充完善缺失资料。

3.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在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文风方面效果不明显,会议多、文件审核不严谨”的问题。认真贯彻县委和市局党组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的具体部署,按照“能少必少,能短必短,能精必精、能简必简”的原则,着力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规范出席活动,着力减少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局党政办定期对会风文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公文出错频繁、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和科室,发现及时提醒、限时纠错,杜绝重复放号、公文格式不规范等情况发生。加强数据共享,减少重复填表统计和报送资料,尽量避免重复工作。截止2020年10月,全局局务会同比上年度减少了17次,发文总数同比上年度同期总数减少了50%。

(2)针对“未以实的作风开展主题作风建设”的问题。一是结合第三个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强化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按要求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8月6在全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详细解读“十个不准”纪律要求,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利用集体会议,学习《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资料》,观看《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警示教育片》《巡视利剑》等,设置警示教育固定宣传栏,定期转发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夯实纪律意识,筑牢思想红线。全体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党内法规为重点学习内容,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违法案例警示录》,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对全系统干部职工2020年度个人军令状重新审核,对内容雷同的3人返回重新制定,并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上墙。三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严格落实外出报备、请销假制度,定期抽查人员到岗、工作纪律情况,对重点工作及时督促提醒通报,夯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机关食堂伙食补助”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市县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工作规定、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和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对照检查,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各项规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同时对局系统日常管理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严控高风险的工作节点,对梳理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而有效防范和减少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对机关食堂2017-2019年以来产生的费用进行全面核算,统计实际费用,结合单位实际,重新对每餐进行定价。自2020年5月起,早餐较之前增加至4元,午餐较之前增加至7元;和厨师重新签订合同,规范工资明细,结合“杜绝餐饮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从严规范机关食堂管理。

(2)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汉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汉中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单位津补贴发放全面自查,确保发放的误餐补助符合市县相关规定,且有发放依据。二是按照我局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将个人信息稿件上稿情况对照考核细则兑现加扣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

(3)针对“2018年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列支咨询服务费829000元”的问题。一是对我局所有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做到项目前期集体会审,中期按进度集体会议通报,后期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的流程执行。确定专人负责,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批采购预算、批采购计划,再按照采购需求及投资金额。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整治,通过典型案例和我省7市先后通报一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学习及观看《国家监察》、《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和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短视频《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治什么?》、《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怎么治?》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领导干部,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规范执行项目招标采购程序。三是不断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加大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项目和采购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4)针对“2017-2018年在公用经费列支购书卡、购买运动服、‘三八’节洗护用品等应在工会经费中列支的费用共13991元”的问题。严格财经纪律,对2020年3月8日已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的工会费用支出予以纠正,及时调整账务。不断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适时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及时防范和纠正问题。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研究谋划少”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年初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实现履职留痕,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改进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问题,践行环保初心和使命,杜绝环境污染问题一刀切;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环境行政执法、环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等事项,坚决防止被“围猎”或主动“下水”。二是结合局系统工作特点。认真梳理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和薄弱部位,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工作程序。加强廉政教育,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进行强化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觉性,深入开展纪律法规教育,传达贯彻县纪委下发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惕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忠诚于党、对组织坦诚、正确对待权力、牢记政治责任,确保党内监督落在实处、见到实效。三是今年以来,共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议7次,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分析研讨本系统从严治党工作现状,解决存在问题。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成员结合年初制定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规范填写领导班子党风廉政纪实手册。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进行警示提醒教育,对发现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批评提醒,约谈警示,加大监管力度,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20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达到预期效果。

(3)针对“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划分不明,认识不清”的问题。一是厘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逐人压实责任。二是不断完善规范项目建设、环评审批、竣工验收、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制定廉政规定,促使全系统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自觉维护生态环境部门形象。今年以来,新排查廉政风险敏感点11个,制定监管措施32条,强化监督约束,做好风险防控。

(4)针对“述责述廉流于形式”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述责述廉的清晰界定。明确述责述廉的对象,规范程序和形式,对照相关规定全面如实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把好材料审查审核关,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评议环节、接受大家的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

(5)针对“落实纪检组‘三转’要求不彻底”的问题。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局纪检组撤销的情况下,由局党政办牵头,落实专人,全力配合驻生态环境局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对县纪委监委和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安排交办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办结,主动接受监督。

2.关于“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将党风廉政学习与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有机结合,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重点,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充分运用我市、我县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同级别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同类问题为镜鉴,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示警。

(2)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的问题。党组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提醒,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围绕环境执法、监测、建设项目等敏感环节,严格掌控廉政风险点,做到岗位调整、重点工作提醒谈话常态化,截止目前共开展提醒谈话20人。局班子成员重点对分管领域强化监督,做到常学习、常提醒,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内法规、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的监督,推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3)针对“纪检监察组主动摸排发现问题线索较少,未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的问题。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落实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夯实责任。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二是邀请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来局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讲。通过解读《监察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列举了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近期我省、我市通报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领域及矿产开发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使大家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到我局上“以案促改”专题廉政党课。深入细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告诫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4)针对“纪检监察组对单位廉政风险点进监督检查不够,局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仍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新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11个,制定监管措施32条,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局分管领导定期对分管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警示教育常态化。充分运用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切实管控好岗位廉政风险。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针对“执行《西乡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对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强化财务知识培训学习,做到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夯实廉政责任意识。撤销废止我局印发的《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西环通字〔2019〕128号),严格按照中省市的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据实报销。二是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派车单制度,严把车辆使用各个环节,严防发生违规使用车辆问题,确保规范、安全使用车辆,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各级巡视巡察整改情况。

1.关于“在2019年3月5日县委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生态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尚未落实’,巡察中发现仅在2019年4月2日召开了一次环保联席会议”的问题

认真学习县委《生态环保委员会联席会议管理办法》,明确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目前已组织召开会议11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议事职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

2.关于“市委生态环境专项巡察中发现的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排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督促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合理运用设施,并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纳入年度镇(街道)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量化打分。每半年对全县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如发现问题,向辖区镇(街道)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结合我县镇村污水治理现状,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目标、技术模式和运维管理模式,待项目实施后,将对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障和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三、夯实整改责任,深化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本次县委巡察,使我局接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同时也看到了自己差距和不足。按照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在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我局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项逐条落实,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聚焦长远,我们将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切实解决问题、端正作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得到强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6—6218109

邮政信箱:西乡县文昌北路城北小区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箱:22587130@qq.com

中共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党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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