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略阳县原三级调研员巩某违规赠送他人礼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巩某在担任略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县总工会主席期间,于2013年至2015年,以拜节为名,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30000元;违反办公用房使用规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19.71平方米。巩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巩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曹某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曹某在担任原市住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于2017年至2019年,违规收受他人礼金23000元、价值6960元的礼品和价值2000元的消费卡;于2018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曹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曹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3.汉台区徐望镇中心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马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马某在担任汉台区徐望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于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违规自定标准发放绩效奖励9135元。2021年6月,马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抓严管、守土尽责,持之以恒抓好纠治“四风”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带头弘扬新风正气,特别是“一把手”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加强调研督导检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以实际行动答好纠“四风”的政治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以五一、端午节点为契机,坚持纠树并举、移风易俗,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手段,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等享乐奢靡问题,密切关注高档烟酒茶、粽子等礼品背后的“四风”苗头倾向,紧盯物流快递送礼、收送提货卡、收送电子红包、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清除背后隐藏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腐败问题,严防风腐交织、成风成势,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好。
来源:天汉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