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方劲非法采伐林木问题。西乡县峡口镇水磨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方劲,身为中共党员,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非法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先后被县森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和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2017年11月14日,峡口镇党委给予方劲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张永生经营的企业超标排污问题。西乡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宝联肉类加工厂法人代表张永生,身为中共党员,所经营企业违法超标排污,连续两年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11月15日,县经贸系统党委给予张永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余世义破坏森林植被问题。2017年3月,西乡县沙河镇沙河社区监委会主任、三组组长余世义,身为中共党员,在负责沙河社区三组卡房湾滑坡隐患排险工作中,未获得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对山体开挖取土,造成森林植被破坏,被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余世义负责有直接责任。2017年6月21日,沙河镇党委给予余世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实现“生态立县”、谱写新时代“六个西乡”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