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张云霞工作履职不到位案。西乡县城南街道五丰社区党支部委员张云霞在扶贫小额贷款申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致使该社区6户非贫困户享受扶贫小额贷款,被审计部门发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11月13日,城南街道党工委给予张云霞党内警告处分。
2、王文富工作失职问题。西乡县骆家坝镇细辛村监委会主任王文富在任细辛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本村已故五保户《移民搬迁对象审批表》上签字、盖章,致使县民政局以其死亡五保户名字拨付移民搬迁资金1.5万元。2017年8月28日,骆家坝镇党委给予王文富党内警告处分。
3、罗章海工作失职问题。西乡县桑园镇八一村文书罗章海在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望”工作中,没有认真走访了解帮扶户家庭成员就业情况,致使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产业扶持资金1050元。2017年9月27日,桑园镇党委给予罗章海党内警告处分。
4、王德洪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西乡县杨河镇中雨村五组组长王德洪在协助杨河镇政府实施精准扶贫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4户贫困户采取签订产业发展委托管护协议的方式,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共计30000元,其中6000元王德洪据为己有。2017年8月31日,杨河镇党委给予王德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5、王怀明工作失职问题。西乡县大河镇炕家村党支部书记王怀明在2016年负责本村贫困户产业发展的申报、资金兑付工作过程中,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贫困户产业项目验收把关不严,致使两户贫困户多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3160元。2017年9月13日,大河镇党委给予王怀明党内警告处分。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果断向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亮剑”,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