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乡县委
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人武部党委,县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群团、驻县单位:
1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并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为了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新修订和颁布的《廉政准则》,充分吸收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既保持了连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尤其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强化了指导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切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符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现实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委)要自觉把《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中心学习组学习教育内容,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通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以及举办专题讲座、辅导培训、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日常教育。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与学习其他廉政法规结合起来,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重点领会贯穿其中的一系列新内容、新要求、新举措,进一步提高遵守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橱窗、简报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及中省市县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办公室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报道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措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经验,大力宣传勤政廉洁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要通过宣传,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廉政准则》,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个方面正确开展监督,不断扩大《廉政准则》的知晓面、影响力,努力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廉政准则》有效贯彻落实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规定和要求,细化工作,明确分工,抓好落实。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与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措施,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廉洁从政要求着力解决的六个方面问题,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和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效内容,定期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述廉和报告;要把《廉政准则》纳入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及时充实考试内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与推进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公开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新老“五项制度”结合起来,与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与推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当起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班子成员和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示范,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维护准则,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通过自身表率作用的发挥,努力把《廉政准则》中提出的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贯彻落实到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着力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要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任何时候牢记“两个务必”,决不“开口子”、“留空子”,决不放松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准则约束没有例外,严格依章依制度办事,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要把《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严格检查考核,强化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经常性监督;要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和保障机制,加快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整合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强大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工作。要开展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监督检查从严、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严肃执行纪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坚决果断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以此促进《廉政准则》在全县全面贯彻、有力执行。
各乡镇、部门在5月底前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纪委。
中共西乡县委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