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认定举报县公安局民警为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近日,西乡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为被失实举报民警澄清正名通报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县公安局民警澄清正名,撑腰鼓劲,消除不良影响。
2021年9月以来,有群众多次向西乡县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县公安局民警晏某某、彭某为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接到举报线索后,西乡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安排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迅速成立调查小组,通过查阅案卷,询问控告人、被控告人及案件其他相关人员等方式,对该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和评估,民警晏某某、彭某不存在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认定举报问题失实。
为担当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2021年以来,西乡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这一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持续加大对问题线索的甄别分析、研判处置,对违纪者坚决严肃处理。同时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核实认定检举控告失实的,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谁核实谁澄清”原则,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既全力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充分体现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有力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促使党内监督有“硬度”更有“温度”。(谭雯 杨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