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共汉中市西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信息公开  |  时政要闻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宣传教育  |  巡视巡察  |  投诉举报 | 监督曝光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日期:2020-01-28 来源: 点击:

西纪发〔2020〕5号

中共西乡县纪委

西乡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人武部党委,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县直各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群团,驻县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令通畅。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坚守岗位、恪守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克服困难、经受考验,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确保各项防控工作令行禁止、落地落实。

二是严肃组织纪律,强化大局意识。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纪律,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加重、从重处理。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主管监管职责,坚决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效能,科学有效严防严控感染疫情。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冲锋在前、撤退在后,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禁消极应付、临阵脱逃。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履职尽责。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一律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控指令的传达贯彻落实。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信息,不得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未经查证的消息,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澄清工作。各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强化舆情引导,维护市场秩序,团结依靠群众,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是严肃群众纪律,强化民生保障。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周密可行、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工作,强化措施落实,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禁漏报、缓报、瞒报和谎报疫情,严禁拒收患者,严禁擅自将患者转送异地,违者一律从严处理,造成疫情扩散的一律加重处理。要聚焦特殊人群,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贫困人口等易感人群发生疫情。

五是严肃廉洁纪律,强化风险管控。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款物的使用和储备,加强制度管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坚决防止出现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等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利用防治疫情名义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是严肃生活纪律,强化生活管控。要持续纠治“四风”,全体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准离开本县,不准串门拜年,不准组织和参加聚会聚餐,暂缓举办婚丧嫁娶等聚会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要增强卫生健康意识,公共场所活动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不食用野生动物,主动配合医疗卫生机构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卫生医疗机构。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主管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指挥、抓落实,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实好。各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监督专责,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中畏难怕坚、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导致的疫情蔓延等行为;坚决查处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害的,从快从严从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要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明纪律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管监管责任落实。同时,要严格落实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立起来、严到位,为坚决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西乡县纪委 西乡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上一条: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下一条:西乡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职能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版权所有:中共西乡县纪委 西乡县监察委
地址:西乡县樱花大道 邮 编:723500  电话:0916-6221364
建议使用1024*768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