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子午镇檀树坪村党支部书记杨荣贵、村党支部委员兼互助资金协会监事长李明富违规将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社员的还款及占用费共计8576元,长期以现金形式保管,未存入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专户,并将其中4000元垫付村集体办公支出。2019年5月24日,杨荣贵、李明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这是在西乡县桑园镇火地沟村委会门前的“西乡县纪委监委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曝光栏”第二期中,曝光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西乡县纪委监委坚持让廉洁声音、警示钟声回响在田间地头,直达“神经末梢”。在学习、探索、借鉴和吸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西乡县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工作制度》,每月从中省市县通报及公开曝光的案件中,按照行业领域特点精心筛选典型案例,并选择两个镇、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试点。试点单位通过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在镇、村(社区)和单位醒目位置设置“西乡县纪委监委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曝光栏”进行张贴公示,时刻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从第一期案例曝光时的不理解,到现在的心悦诚服,基层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以前总认为,村上的钱只要是为了给村集体办事,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没有装进自己的包包就不算违纪,现在看来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不少村干部都有这样的感慨。“通过在镇、村以曝光栏的形式,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是加强警示教育、开展日常监督的有效探索,更是将制度优势努力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惠理说道。
截止目前,该县在试点镇、部门单位以曝光栏的形式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3期33起,在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小小曝光栏,警示教育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