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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西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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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七年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分析
日期:2018-01-26 来源: 点击:

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市纪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标准不降,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是执纪审查主要指标同比大幅增长,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线索360件、同比增长61.4%,立案283件、同比增长57.2%,结案275件、同比增长48.6%,党政纪处分273人、同比增长47.6%,免处2人。其中县本级立案93件、同比增长111.4%,科级40件、同比增长48.1%,结案85件、同比增长88.9%,党政纪处分83人、同比增长84.4%。镇(街道)结案数达到147件、同比增长40.0%,17个镇(街道)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城北、堰口等6个镇(街道)全年办案均达10件以上。县直部门结案37件,同比增长54.2%,其中市场监管局、卫计局、教体局、公安局、国土局全年办案均达4件以上。

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警示和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既充分发挥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警示纠偏作用,又注重第三、第四种形态的惩戒震慑作用。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70人次,同比增长216.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27人次,同比增长42.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6人次,同比增长227.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0人次,其中移送司法处理4人。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7.6%、26.9%、4.3%、1.2%,体现了管住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要求。

执纪审查重点突出,政治社会综合效果更加凸显。围绕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严整治、狠刹“四风”,全年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件、党政纪处分24人 。围绕“三个助力”落实,强化监督执纪,全年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77件、党政纪处分110人,查处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7件、党政纪处分9人,查处市场环境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7件、党政纪处分19人。围绕深化主题作风建设,全年立案查处作风类案件119件、处分119人。围绕执纪为民,持续加大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全年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99件、党政纪处分136人。

二、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从全年执纪审查工作进度来看,实现了均衡进度、持续发力的良好局面。2017年1—4季度全县立案数分别为53件、84件、35件、111件,同比2016年1—4季度立案数20件、61件、26件、73件,分别增长165.0%、37.7%、34.6%、52.1%,均呈上升的态势。主要原因是:县纪委推行“五个一”常态化工作推进新机制,对执纪审查工作实行周督促、月通报、季点评,按照1—4季度3:4:2:1比例量化考核,且于第4季度追加了全年执纪审查工作考核任务的25%,加大了督导考核力度,实现了均衡进度、持续用力的良好局面。

违纪人员分类来看农村党员干部占比较大2017年全县共处分273人,其中:科级干部34人,占12.5%;一般干部70人,占25.6%;农村党员干部169人,占61.9%。农村党员干部中,村支书、村主任79人、占46.8%,其他村组干部58人、占34.3%,普通党员32人、占18.9%。主要原因:一是村组干部整体素质偏低,依法办事、为民办事、法纪意识较为淡薄,不正确履职、用权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村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对权力行使的制约不力;三是对村组干部的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村组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违纪事实来看,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占比较大2017年,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77件、党政纪处分110人,占处分人员总数的40.3%。主要原因:一是上级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审计、检查力度,反馈发现的问题线索较多;二是有的干部对扶贫政策的掌握不准,工作不认真,程序不规范,履职不到位,导致扶贫领域问题突出;三是扶贫资金项目面宽量大,监管任务重,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给权力滥用留下了较大空间。

(四)从违纪行为分类来看,违反工作纪律及失职渎职类占比较大。2017年,全县共立案283件,涉及违纪违法行为304类,其中违反工作纪律61类,失职渎职68类,合计129类,占违纪违法总类的42.4%。主要原因: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淡薄,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履职不力、作风涣散,该审核的不审核,该把关的不把关,给各项工作造成严重损失。

(五)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看,存量在减少、增量被遏制。2016年全县立案180件,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的65件、占36.1%,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之前的115件、占63.9%。2017年全县立案283件,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的67件、占23.7%,同比减少12.4%;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之前的216件,占76.3%,同比增加12.4%。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看,我县违纪问题的存量在减少,增量得到一定遏制,主要原因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些违纪存量问题被查处、消化,存量在减少;同时,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得到显现,不敢腐的态势得到巩固,违纪增量得到遏制,这说明惩治的治本功效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执纪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镇、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执纪审查支持不够,态度不坚决,全面从严意识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查办有份量、有影响的案件偏少,案件质量不高。尽管案件数量上升幅度大,但是有份量,有影响的案件少,一般性案件占比较大,大要案件比例偏低,第三、第四种形态仅占案件总数的13.1%、3.6%,镇(街道)、部门均没有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三是县直部门(单位)执纪审查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2017年,部门(单位)仅结案37件,占全县结案总数的13.5%,38个设纪委、纪检组的部门(单位)仅有14个单位有结案案件,占36.8%;其余24个部门(单位)均没有结案案件,占63.2%。有的部门纪检组长期不办案,没有发挥好“探头”作用。

四、措施和建议

提高认识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工)委党组主要领导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审查工作,经常过问执纪审查工作,解决困难、创造条件。各级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把执纪审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提升能力切实提高突破大要案件的水平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大执纪审查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执纪审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提高突破大要案件的能力。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治思维,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能力。

(三)强化考核,倒逼部门纪检组积极主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把部门执纪审查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不积极主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部门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工作约谈,对不称职或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干部及时向县委提出调整意见,以考核倒逼部门纪检组积极主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

深化改革,增强反腐败合力。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整合机构、人事、资源和力量,发挥好“1+1>2”的聚合效应,构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反腐败体制机制,以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扎实推进2018年全县执纪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六个西乡”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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