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严肃津贴补贴发放纪律,坚决杜绝一些地方和部门违反规定以各种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助等问题,切实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秩序。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汉中市财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市审计局4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重在检查违反规定自行新设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误餐补助以及各类奖金等6项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按照市县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县财政局落实由县综改办、工资办分别负责督促指导17个镇(办)和县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清理时段和范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时上报自查报告。截止12月10日,全县70个主管部门(含130个下属单位)均按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按时报送了自查报告,自查面达到100%。检查组结合财政局上报的自查汇总报告,通过核查账目,调阅财务票据等资料,抽查了2个县直部门,对津贴补贴项目、奖金、福利明细账目、凭证等进行一一审核。通过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财政、人社、审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扎实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并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防范措施,坚决维护工资津补贴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规定,决不自行设置津补贴项目,决不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