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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西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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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二十条措施
日期:2019-07-09 来源: 点击: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就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先后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为认真落实中、省《通知》精神,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室日前印发《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二十条措施》,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作出进一步部署。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省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树牢正确政绩观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防止长官意志和“拍脑袋”决策、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等行为,坚决纠正华而不实、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等现象,坚决杜绝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从市委常委班子和市级机关做起,既大刀阔斧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基层从繁琐的、不必要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又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各级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以良好精神状态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新篇章。

二、精简文件数量篇幅

3.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文件审批,确保2019年市委、市政府发至县区以下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以上。上级文件已发至县级或公开发布的不再转发;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没有明确要求的不再发文、重在落实,有明确要求的可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领导同志讲话、报告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不再发文。除市委有明确要求外,不以市委文件单独印发贯彻有关文件的分工方案。除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外,其他文件一般只发相关县区和部门。

4.规范行文规则,属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职责范围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发文。除市委常委外,议事协调机构其他成员调整自行发文。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级部门不得要求下级以党委和政府名义上报文件。印发涉及本领域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的文件,须抄报市委办公室。征求意见类文件,要求基层上报的时限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倡导“短实新”文风,反对穿靴戴帽、冗长空洞。市委、市政府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不超过4000字,安排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3000字;向省委、省政府的综合性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可通过附件反映有关内容。

三、严控会议数量规模

6.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审批报备,确保2019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市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级,市级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优先采用视频会议等形式,能合并或套开的不分别开会,已以文件安排的事项不再开会布置,经批准直接开到镇(街道办)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中省视频会议结束后,可当会提出贯彻意见,一般不再专门开会部署。

7.控制会议规模规格,按照会议主题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能以专题会、协调会等解决具体问题的不召开全市性会议。除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两会”等会议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市级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不超过200人、会期不超过1天;市级部门召开的业务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不超过100人、会期半天。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级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不得要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或市级部门一把手参加;本系统一般业务性工作会议,不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不要求县区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8.提高会议实效,除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两会”等会议外,全市性会议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70分钟,专题会、座谈会等会议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确需安排交流发言的,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一般不超过5分钟。除有审议事项外,不安排分组讨论;确需分组讨论的,重在提出意见建议,一般不作表态和工作汇报。

四、增强调查研究实效

9.明确调研主题,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全市中心工作及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调查研究贯穿决策和执行全过程。市委常委全年调研不少于60天。

10.注重调研实效,提倡蹲点式、解剖麻雀式调研和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的随机调研、暗访式调研,不搞扎堆式、走马观花的漂浮式调研和不触及问题的过场式调研。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当场解决,深层次问题和矛盾要认真研究对策,向市委提出建议并抓好督促落实。

11.坚持轻车简从,严控调研人员,用餐、住宿、车辆、陪同人数等按规定执行。坚决杜绝为迎接调研制作展板、装饰布置,不悬挂欢迎横幅或用电子屏显示欢迎标语。

五、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12.压减督查检查考核数量,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市级部门原则上每年最多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除中省明确要求的考核事项外,不得自行设置考核项目;确需开展专项考核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同类事项应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开展。市委督查办、市考核办要加强统筹管理,确保2019年对县镇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上年减少50%以上。

13.改进方式方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评判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不得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刚发文就要结果。注重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14.优化考核体系,提高指标量化率、精准度和差异性。不得随意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随意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创建活动,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

六、依规依纪依法问责

15.完善问责制度,突出严肃、规范、精准、慎重要求,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改进谈话和函询方式,把握谈话函询时机,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减轻干部心理负担。

16.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受到诬告或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七、完善激励关怀机制

17.严格落实三项机制,树立实干为本导向,对在脱贫攻坚、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18.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高基层一线干部在评先奖优中的名额比例。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制度,关心关注基层干部身心健康。

八、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19.建立市级层面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委书记负总责,市委办公室牵头,市级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委督查办,通过明察暗访、设立监测直报点等方式,及时汇总信息、提醒纠偏。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身体力行推动,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为基层减负要求在各县区各部门落到实处。

20.加大舆论监督和引导力度,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对反映强烈、问题典型、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教育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学优看齐、担当作为、奋发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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