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良好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检察院刑检二部原部长张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6年至2018年,张剑多次违规收受某公司及他人以拜年等名义赠送的礼金共计31000元。张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张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杨河镇厂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罗明应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罗明应以节日加班、脱贫攻坚误工等名义,先后10次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18260元,其中罗明应违规领取5040元。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罗明应还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高档香烟和茶叶,共计6560元。2020年4月,罗明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柳树镇严家沟村原村主任张培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张培军担任柳树镇严家沟村村主任期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干部发放年终工作补助共计3000元,其中张培军领取900元。2020年11月,张培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