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勉峡镇白勉峡社区党支部书记温伯良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温伯良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向社区干部发放“交通费”、“电话费”共计34700元,其中发放交通费补贴32900元、电话费1800元。2018年8月21日,温伯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堰口镇二郎村党支部书记韩富明违规核销餐费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韩富明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核销餐费4笔共计1360元。2018年9月21日,韩富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端午”将至,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强化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往深里做、实里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信号。